2019年6月20日,欧盟颁布了一份新的有关CE标识市场监管的法规(EU)2019/1020。该法规的生效日期是2021年7月16日。近日纷纷有制造商询问产品出口欧盟是否有新要求,其实本质上并不是有新的要求,而是随着市场监督法规(EU)2019/1020的生效,原先CE指令当中的相关要求会被更加严格审查落实。
欧盟市场监督抽查中发现逐渐增多的不和法规和危险产品。如玩具类约有32%的被抽查产品存在不符合法规情况,电器类产品约有58%的被抽查产品存在不合法规的情况。而不符合法规的产品大多数来自欧盟境外,这不仅引起安全隐患同时也扭曲了市场竞争。日益增长的在线销售,使得产品直接从厂家到达消费者手中,这就形成了市场监管上的漏洞。因此,欧盟颁布新的市场监督法规以加强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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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规(EU)2019/1020替代了原市场监管指令765/2008 中的第15-29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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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规涵盖了原先不在CE标识范围内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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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往欧盟市场的产品,需要指定一个负责产品符合性的法人或公司,这个角色可以由任何一个经济体承担,前提是必须是位于EU/EEA 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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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产品符合性的法人或公司的联系方式必须标在产品或者随附产品的文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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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强调: 在线销售的产品,同样需要遵从新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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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产品符合性的职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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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EU 符合性声明,并且在最后一批产品上市后10年内仍能获取到产品的技术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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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以当局要求的语言,向当局提交能证明产品符合性的必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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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市场监管机构配合,尽量消除或减轻产品可能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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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欧盟法规/指令范围内的产品都适用(EU)2019/1020管控。含所有CE标识指令范围内的电器产品。
法规/指令 | Product category |
(EU) No 305/2011 | 建筑产品 |
(EU) 2016/425 | 个人防护产品 |
(EU) 2016/426 | 使用气体燃料的器具 |
2000/14/EC | 户外设备噪音 |
2006/42/EC | 机械设备 |
2009/48/EC | 玩具安全 |
2009/125/EC | 生态设计ErP |
2011/65/EU | RoHS |
2013/29/EU | 烟火用品 |
2013/53/EU | 休闲船/个人船 |
2014/29/EU | 简单压力容器 |
2014/30/EU | EMC |
2014/31/EU | 非自动称量仪器 |
2014/32/EU | 测试测量设备 |
2014/34/EU | 防爆指令ATEX |
2014/35/EU | 低电压指令LVD |
2014/53/EU | 无线指令RED |
2014/68/EU | 压力设备 |
制造商如何应对:
1. 确保有欧盟的公司或法人对产品的符合性负责
2. 确保负责产品符合性的一方的联系信息随附着产品
3. 确保产品的EU 符合性声明 (DoC) 在欧盟境内,并且产品符合性负责人随时可以拿出来。
4. 确保产品具备完整的技术文档TCF,并且随时可出示。
5. 清楚不符合法规要求的产品将直接会被海关阻止
总结:
对于CE标识指令范围内的产品,市场监督法规(EU)2019/1020的要求,其实原本就涵盖在CE 标识指令的条款中。只是在市场监督法规中强调严格执行,扩充适用范围,同时强调对在线销售的产品加强监管。因此,随着(EU)2019/1020法规的生效,海关会在产品入境时加强检查,市场监督当局也会在市场监督的过程中严格落实,在线销售的产品也会被纳入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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